山东泰安举行重大产业链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总投资394.72亿元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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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2-041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博通集成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共计 74.75 万股。自激励计划经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1,279,96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255,993.2 元。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5.83 元/股。 调整方法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6.03-0.2=35.83 元/股。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安排。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1,279,96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255,993.2 元。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5.83 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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